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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客入淮“重奖”旅行社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8/17 5:38:3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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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修订旅游奖励办法
引客入淮“重奖”旅行社

   8月13日,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为充分调动旅行社“引客入淮”的积极性,拓展客源市场,近日,市旅游局、财政局联合发布了新的《淮南市对组织、接待游客来淮旅游的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扩大了对旅行社的奖励范围,组织自驾游达到标准也可获得奖励。

  据悉,《办法》明确了旅行社从客源地组织客源来淮的具体标准,分为一日游、二日游和年接待等几种。如旅行社从同一客源地一次组织50人以上的团队来淮南市一日游的,奖励500元人民币,100人以上的奖励1500元……旅行社组织团队游览淮南市旅游协会推荐精品线路,年累计达到500(含)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按40元/人次进行奖励。年累计接待外地游客1500(含)人次以上,对前3名的淮南本地旅行社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办法》新增了组织自驾游的奖励规定,即旅行社组织自驾车队,规模达到30辆车100人的,每次奖励0.5万元;规模达到50辆车200人的,每次奖励1万元。

  该新《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2014年发布的《淮南市对组织、接待游客来淮旅游旅行社的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记者 陆士宇)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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