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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过万不养孩 这个爸爸怎么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8/14 8:39:3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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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月入过万,却拒绝向女儿支付抚养费。少女无奈,将亲生父亲告上法庭。8月11日,凤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陶某自2015年8月起每月向其女萌萌支付抚养费900元,至萌萌18周岁时止。

  2年前,萌萌的母亲与父亲陶某因感情破裂离婚。经法院判决,萌萌随母亲生活,陶某每月向萌萌支付500元抚养费。2年以来,陶某拒不支付。现在萌萌读书所需费用较高,萌萌母亲失业在家,没有工资收入,萌萌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增加抚养费。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查明陶某受单位派遣,在某企业上班,近一年来平均月工资一万多元。而陶某认为其与萌萌母亲已经离婚,现在的工资收入与萌萌无关,其还有长女、父亲及伯父要扶养,请求依法驳回萌萌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后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综合确定。陶某目前的工资收入较高,应当在其负担能力的范围内承担较多的抚养义务,以提高子女的教育、生活水平。于是,该院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及陶某的负担能力,判决陶某每月支付萌萌900元抚养费。

(记者 陆士宇)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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