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法院强制执行有力度,要了这么久的欠款终于拿到了手!”8月4日,徐某和工友们领到了属于自己的运输款后,高兴地称赞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原来,屡拖欠款的被执行人王某因惧怕被法院执行共计“150日”的超长期司法拘留,“主动”与申请人徐某等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期足额给付了执行款,10名申请人喜悦地拿到了辛苦钱。
2013年6月至8月期间,王某、应某合伙雇佣徐某等10人提供汽车运输,徐某等人组织货车替王某、应某运输货物。期间,王某、应某向徐某等出具了运货单,但一直没有给付运输费。后经徐某等人多次索要,王某、应某向徐某等10人出具了“保证书”,并保证一定期限后偿还运输款。但期间届满后,王某、应某并没有给付运输款。后徐某等10人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应某共计还款35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王某、应某没有给付运输款。迫于无奈,2015年1月,徐某等10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找到被执行人王某,要求王某给付相关执行款并申报自己财产,但王某声称自己没有财产,拒绝给付执行款。执行人员对王某依法宣读了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并向其列举了法院严厉打击拒执等违法犯罪、坚决惩处各种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行为的相关案例。
在多次劝告王某无效后,法院依据王某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王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准备对王某司法拘留。因每例执行案件可最高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5日,故10例案件该院可最高对王某司法拘留150日。王某听到法院告知的上述内容后,沉默良久,慑于法院坚决惩处各种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高压态势,王某最终低下头,开始分期支付执行款。
(记者 廖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