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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标准提高 小区居民表示质疑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8/3 9:23:5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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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表示古城小区物业达不到服务标准属违规收费

  近日,凤台县古城小区的住户给早报寄来一封投诉信,反映其小区物业在提供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上存在问题。接报后,记者于7月30日驱车来到古城小区。

  居民:卫生环境尚可,收费标准存在质疑

  当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了古城小区。一进小区,记者看到整个小区的卫生还算整洁,没有出现垃圾不清理和信中反映的楼梯不扫等情况。在采访中,居民们告诉记者,他们是5年前入住古城小区的,小区卫生环境总体来说还可以,小区道路和楼道都有保洁人员打扫,垃圾也能及时清运,所以0.35元/平方·月的物业费他们也是按时缴纳的。但是就在去年,物业公司突然提高了收费标准,由原来的0.35元/平方·月变成了0.4元/平方·月。“物业公司既没有跟业主商量、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出示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这让我们业主很难接受!”居民们说道。

  居民们称,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是根据物业服务等级而制定的,物业公司不提升服务标准,而以物价上涨、人员工资上调等原因任意上涨收费标准,这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属于违规收费。

  物业:申报收费上调一年多,一直没有获批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瑞安物业公司。据物业公司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古城小区是2009年建成的,他们公司接手小区物业后一直按照0.35元/平方·月的收费标准收取的,但因为小区有居民拖欠物业费,所以导致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上受到影响。因此,从去年开始他们就向上级主管部门——凤台县物价局申报上调物业收费标准,但一直没有获得批准。这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因为物业也要维持正常运营行为,所以从去年开始他们略微调整收费标准,按照0.4元/平方·月的标准收取物业费。“我们之前申报的0.5元/平方·月,但因为批文一直没下来,加上考虑到居民接受程度,后来我们在实际中只增加0.05元/平方·月。”

  在采访中,这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去年小区物业提高收费标准后,不少居民还是比较理解和配合物业的,都能按时缴纳物业费。只有少部分居民拖欠物业费严重。

  物价局:达不到服务标准,所以一直没有批复,属违规收费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凤台县物价局。该局收费服务股负责人告诉记者,古城小区的物业公司确实两次到物价局递交上涨收费标准的申报材料,但因为其服务标准达不到提价要求,所以物价局一直没有批复。对于古城小区私自上调收费标准一事,这位负责人表示,其属于违规收费,居民们可向价格监察部门举报,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记者 柏雪 王伟)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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