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法制新闻 > 淮南端掉一个非法加工味精窝点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让“春申号”驶向更富文化认同的未
 跨越国界的“生命种子”,传递大爱
 协同创新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织密防止添加剂滥用安全网
 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适配度
 排除隐患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墙”
淮南端掉一个非法加工味精窝点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7/23 15:11:38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欲拿味精来牟利,想多了!
淮南端掉一个非法加工味精窝点


简陋的仓库里堆放着尚未分装的味精


查处现场工人正在对分装好的味精进行封口


执法人员正在对涉案味精进行清点扣押(图片由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提供)

    味精,是家家户户常用的调味品,然而,有些人却看中了其中有利可图,不择手段从中牟利。今年4月下旬,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洞山东路上郑村一处自建小楼里,有人非法生产加工味精。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地区进行侦查。

    布控:三天辛苦换来一场空

    当执法人员赶到该地区时,发现当地房屋多为自建房,且楼道间距曲折狭窄,车辆开不进去,不利于近距离侦查。为了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决定在嫌疑建筑物外围进行布控蹲守。
    执法人员每天从早上7时开始,一直盯到晚上10时结束,大家轮番蹲守,不分白天黑夜。然而,经过3天不间断蹲守,执法人员发现该处楼房内几乎无人进出,晚上也没有灯光。再次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后,经多方核实,确认之前蹲守的楼房并非嫌疑人工厂所在地,而是在旁边的一栋居民楼里。于是,执法人员对该地区重新进行布控蹲点,将车辆停靠在距离居民楼较远的地区,步行来到村里侦查。但凡经过的载货三轮车,执法人员均要上前确认是否是味精。被村民质疑后,执法人员便装作认错人或者进货商进行敷衍。

    蹲守:狡猾嫌疑人露出“尾巴”

    4月27日一大早,执法人员发现该居民楼里闪出一辆三轮车,载着一个大包裹,经确认,该包裹内装的便是已经打包好的味精。执法人员不动声色,想顺藤摸瓜找出其销售渠道和送货地点,便开车进行尾随跟踪,行至新康医院附近时,嫌疑人似乎觉察到了情况,加速驶进了附近的居民小区里。面对猝不及防的变化,执法人员最终在小区入口跟丢了嫌疑人。
    经过多天的蹲守,执法人员发现该居民楼里每天有3辆不同的电动车进出,为了不漏任何一点蛛丝马迹,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决定增派两组队员,把守各个路口,分别盯梢3辆电动车。狡猾的嫌疑人每次在送货时走走停停,时而加快行进速度,时而停靠路边四处张望,每次进入菜市场、小区附近时,当事人总会加速前进,给侦查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经过多天的跟踪调查,执法人员锁定了嫌疑人,摸清了其主要的销售渠道、生产分装地点,其送货地点主要集中在大通、田家庵等地的菜市场。收网的时候到了!

    收网:打掉非法加工味精窝点

    5月4日,当执法人员来到嫌疑人所在的居民楼,发现其并未出现,便在小区外进行蹲守。下午5时许,待当事人回到该处后,执法人员便联合公安部门进行行动。嫌疑人所租住的楼房高五层,除了有工人居住外,在一楼设有封口机、电子秤等生产称重工具,三楼设有仓库,现场查获散装味精25公斤装142袋,20公斤装27袋,2公斤装20袋以及1300余个包装袋。
    据嫌疑人交代,其姓吴,是大通孔店乡人,在上郑村租住民房是为了加工味精,其在颍上县有一家正规注册从事味精生产的工厂。据吴某交代,他是为了节约成本,增加利润,在未办理包装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私下从事加工分装味精,牟取不正当利益。然而,就在执法人员对涉案货物进行依法扣押时,其家人情绪较为激动,在查处现场极为不配合,多次推搡辱骂执法人员。为了保证矛盾不会升级加剧,执法人员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耐心劝导,让其明白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最后,执法人员对吴某做出了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5万余元的处罚。记者了解到,目前吴某已上交罚款,并表示正在办理相关的生产许可。(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