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热线新闻 > 整治采运山石源头单位将戴“紧箍咒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整治采运山石源头单位将戴“紧箍咒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5/11 9:02:0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巩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成果,维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八公山区工程车辆运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辖区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地、房地产施工工地等涉及开采、运输山石资源的源头单位发出通告,明确管理标准和工作要求。

  据了解,该通告要求对于确因地质灾害治理需开采、外运山石资源的,必须事先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同意备案后,方可进行;对于施工工地开挖地基区域存有大量山石资源的,施工方须向市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山石资源开采手续;对于开挖出的山石资源,必须按照国土资源部门指定的区域统一存放、处置。通告要求对于经过审批同意确需外运山石资源的,必须雇佣有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从事山石资源运输,严禁超载超限抛洒运输。对于非法运输山石资源的,一律予以查扣,并将车主或驾驶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制,连同非法开采的源头单位一并予以查处。

  该通告还明确表示,区里将组织国土、城管、环保、公安、属地管理等部门不定时开展非煤矿山整治巡查,联合执法大队人员实行24小时联合执法。对于非法开采、运输山石资源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于拒不配合管理、阻碍执行公务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通告还公布了非法开采、运输山石资源的举报电话。

(记者 柏雪)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