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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热线新闻 > 雷霆亮剑,看“黑车”还能“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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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亮剑,看“黑车”还能“黑”多久?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4/16 8:22:0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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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管部门正式启动2015年全市打击车辆非法客运专项行动

  未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批准,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从事非法经营的车辆,即老百姓所说的“黑车”。“黑车”,在客运市场从事非法营运,牟取暴利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也给人们的出行带来安全隐患。4月14日,淮南市运管处正式启动了2015年全市打击车辆非法客运专项行动,加大持续打击力度,让“黑车”无处遁形。

  专项行动启动首日,2辆“黑车”落网

  结合今年3月31日新修订实施的《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今年元旦颁布施行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4月14日,市运管处组织开展了一次打击车辆非法客运行动,标志着2015年全市打击车辆非法客运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14日上午9时15分许,运管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安成铺十字路口,及安成铺批发大市场门口附近进行执法检查。在安成铺十字路口附近,时常有不少车辆在路边停放,其中就有一些以跑潘集为主的“黑车”。这些“黑车”常利用执法空隙,在路边招揽载客,进行非法营运活动。运政执法车辆来到安成铺十字路口,一些原来停放在马路边的车辆见状快速驶离。执法人员对一些停靠在路边还未驶离的车辆进行检查,并进行劝离。

  在泉山十字路口东南侧的人行道上,存在一些以跑合肥线路为主的非法载客车辆。当天上午9时30分许,执法人员来到泉山十字路口东南侧,此时,人行道上停放了数量车辆。执法车辆迅速包抄,将一辆牌照为皖DG8900的别克轿车拦住。该车驾驶员面对执法人员紧闭车门不开,僵持了两三分钟时间,最终打开车门接受检查。从该车后门,走出一名年轻男子和一名抱着幼儿的女子。据乘车人介绍,他们为一家三口,与该车驾驶员并不认识,而是约定以每人50元的价格去往合肥。据司机刘某介绍,该车是其今年3月份花四万元左右购买的二手车。然而,刘某既没有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也没有办理从业资格证。经初步认定,刘某行为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车辆被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扣押,待后续处理。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又来到淮南火车站站前广场、淮南东站进行检查。在淮南东站,一辆皖D86857牌照的雪佛兰轿车驾驶员以70元价格载一名乘客从谢家集到淮南东站,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据市运管处稽查处一大队大队长韩松介绍,在当日的行动中,市运管处机关、稽查处、出租汽车管理所、田家庵运管所、大通运管所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出动30余名执法人员、8台执法车辆,对田家庵区、大通区“黑车”经常聚集的地方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共查处2辆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去年查处“黑车”149辆,仅处理15辆

  由于“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运营成本低,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损害了出租汽车司机等正规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也让乘客安全和服务质量很难得到保障。据了解,有的“黑车”是一些下线出租车、报废小轿车等,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而“黑车”驾驶员也存在素质差,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有的甚至铤而走险,为争客、抢客、躲避运管部门检查,“黑车”驾驶员经常违规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开车等等,很容易引发安全行车事故。

  据市运管处法规科负责人詹渝介绍,截至去年年底,市运管处共查处149辆非法客运车辆,有效净化了客运市场经营环境,保障了出租汽车正规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虽然去年我们查处了149辆‘黑车’,但仅仅处理了15辆。”詹渝介绍,“黑车”查处不仅存在取证难,查处之后,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新条例实施,将有助于破解“黑车”查处执行难

  在市交通运输局一处暂扣非法营运车辆的停车场内,记者看到,里面停满了密密麻麻的车辆。为了停放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当天上午,记者看到,几名工人正在停车场内清理堆放的物品。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未修订前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从事‘黑车’经营的车辆大多为旧车,其价值低于罚款额,所以很多车主就干脆弃车不要了。”詹渝介绍,这些车辆属于公民财产,行政执法部门不能随意处置,导致停车场内查扣的“黑车”越积越多。

  2015年3月26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15年3月31日颁布实施。修订后的《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删除了原条例的第十七条第一项,将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修改为:“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詹渝告诉记者,这次新修订实施的《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将处罚额度调整,有利于执法落地,有助于破解“黑车”查处执行难问题。

  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今年元旦颁布施行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新修订实施的《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运管部门今年将继续加大打击“黑车”力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不断提升我市出租车等公共运输服务质量。

(记者 冯登成 张明星)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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