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热线新闻 > 清理非法墓葬还舜耕山美丽风景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怀旧消费”不能千篇一律
 5G工厂点亮智造新未来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清理非法墓葬还舜耕山美丽风景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3/19 8:46:01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凡属清理整治坟墓,须在3月12日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平除或迁移

  自舜耕山风景区建成以来,在风景区内偷埋乱葬、圈造坟墓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已经严重破坏了舜耕山风景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记者从舜耕山风景区管理处了解到,为了依法保护舜耕山风景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在风景区内偷埋乱葬、圈造坟墓的违法行为,依据《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的通告》和有关法律、法规,将会对舜耕山风景区内非法墓葬进行清理整治。据舜耕山风景区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保护风景区资源,我们将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认真地对风景区内非法墓葬进行清理整治。我们管理处已经于3月12日在风景区内张贴了《关于清理整治舜耕山风景区非法墓葬的通告》,自2014年8月11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舜耕山风景区管理的通告》颁布实施以后,凡在舜耕山风景区范围内(东以大通区九龙岗镇的小东山为界,西以谢家集区望峰岗镇的小火山为界)进行违法偷埋乱葬和圈建的坟墓均为清理整治的对象。凡属清理整治的新建坟墓,坟主必须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平除或迁移。预期未平除的由辖区政府一律按照无主坟进行平除。在清理过程中,对阻挠、干扰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整治的同时,我们还会加强日常查巡,极力杜绝风景区内再添新坟,最大限度的保护好舜耕山风景区内自然景观和自然资源。”

(记者 王伟)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