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通报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市国税局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国税局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坚持把文明建设工作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走出了一条治税与治队同步、执法与服务并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齐进的改革创新之路。先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省先进集体、连续七届省“文明单位”、连续三届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十一次省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十五次市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连续三届市先进集体、市依法治市先进集体、连续三届市文明行业、连续十一年市政风评议优秀单位(两次标兵单位)、保持了全市国税系统市级文明单位、省市文明窗口、市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满堂红”。广大干部职工在文明创建中增强了岗位技能,提高了服务水平,提升了工作效能,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创建成果不断显现。
(记者 柏松 通讯员 许明钦 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