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单位职工武某等三人分别提供“直系亲属”购房资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查实,三人提供的购房资料均系伪造。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此事向该单位进行了通报,并建议对三人作出相应处理。该单位十分重视,对三人做出了行政记过、罚款、两年内不允许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近年来,随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不断增加,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采取欺骗、胁迫、引诱等手段,利用虚假购房、伪造购房资料等方式,协助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赚取高额利润,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影响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并给缴存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为防止各种套提、骗提公积金行为的发生,分中心不断加强自身员工业务素质,提高员工识假辨假能力,采取各项措施进行防范:充分利用基层公积金管理员熟悉本单位人员购房情况,做好职工购房资料的预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每月派人到市房产局对二手房过户情况进行查询,对过户异常的二手房不予办理账户提取;积极与各房屋开发商联系,做好政策宣传,加强售楼人员的管理,防止员工参与骗提、套提;对已套提、骗提的职工,及时向所在单位通报,要求予以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共查处骗提、套提人员16人次,涉事职工分别受到了拘留、行政记过、罚款、两年内不能提取公积金等相关处理,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记者 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