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及优化投资环境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政府性投资安排使用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4、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5、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1、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2、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
3、开展《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四、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的报告
1、听取关于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关于气象为农服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3、听取关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5、听取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