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法食品最高奖励20万元
食药监部门邀市民共同监督食品安全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今后,消费者只要在市场上发现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便可立即投诉举报。一旦核查属实,举报人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据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3000余份《关于鼓励举报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公告》下发到各县区,并张贴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景区、街道及村委会等人群密集场所,以此呼吁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公告》规定,广大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企业员工、媒体记者和消费者,如发现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12331电话、信函或登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方式及时举报。违法行为经查实后,将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详细列举了9大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分别是:涉嫌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涉嫌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涉嫌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涉嫌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涉嫌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涉嫌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涉嫌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食品和农产品进行清洗、整理、加工、保鲜、包装、储存;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经营行为。
该部门表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线索逐一核实,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对举报人按规定兑现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记者 祁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