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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大气环境 治理空气污染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2/28 8:31:4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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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上午,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省环保厅等相关省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同日上午,我市召开2015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祖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全玉以及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由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的制定过程开创了多个“第一”,也堪称目前省内“最严”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对于我省改善大气环境,治理空气污染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全省各市充分认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对《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学习、宣传,推动我省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4年,在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没有明显变好的情况下,经过全市上下各方努力,我市PM10浓度首次呈现下降的拐点,为10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7%,降幅居全省第六,浓度排名全省第13位,较上年上升两个位次。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联席会议要求各部门,紧盯控制目标,咬住工作发力点,克服工作薄弱点,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充分发挥环保一票否决作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记者 张鹏)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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