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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稳步提升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2/16 8:18:1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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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公布了2014年我市人均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生育保险参保人群受益面不断扩大,待遇得到大幅提升。

      据了解,我市2014年人均生育医疗费用标准待遇得到大幅提升,其中顺产1960元、剖宫产4162元、计划生育手术门诊118元、住院1488元,分别比2013年费用标准增加17%、18%、3.5%、2.5%。2014年全市生育基金总支出2705万元,5865人次享受待遇,分别较2013年增加24%和16.9%。

      同时,根据政策规定,2015年我市参保人员异地生育、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将按照上述标准定额支付。低于人均支付标准的,依实际费用结算。

(记者 鲁松)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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