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推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走笔
“老宋,跟你说了好多次了,骑摩托一定要戴好头盔”;“王婶,你出门就等村村通班车,不要贪便宜坐黑车”。2月4日一早,曹庵镇宋王村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杨苏瑞便来到出入村路口,提醒、劝导村民注意交通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最突出的就是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行为。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是我市交管部门与乡镇携手合作,共同降低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率的创新之举。2015年1月,我市在32个镇、14个乡设立了110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分布各农村道路重要节点。
春运启动以来,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紧紧抓住“看、查、劝、宣、纠、报、封”七字诀,开展劝导工作。“看”,即观察过往车辆是否有号牌、是否超员、是否酒驾,摩托车驾乘人员是否戴头盔;“查”,即查看驾驶人员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购买保险;“劝”,即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宣”,即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纠”,即对无证驾驶、超载、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报”,即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或拒不改正违法违章行为的,利用手机、照相机等设备固定证据,交由镇安办现场处置;“封”,即遇冰雪天气等特殊情况,对村道采取封闭管制措施,守好春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由于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没有执法权,我们还成立了执法小分队,随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执法小分队由各街镇交警中队、交通安全协管员等分片区组成,重点查处轻型面包车、区间客运车辆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乘坐、不戴头盔,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春节期间农村逢会、赶集等中短途客运集中出行情况,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还建立完善了交通安全“打招呼”、劝导员跟“场”监管等工作制度,现场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加强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确保春运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无盲点”、“无缝隙”,有效预防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110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2500余名劝导员,先后劝阻各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632起,处罚交通违法驾驶人253名,宣讲交通安全知识279次,受到广大农村群众欢迎,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也较2014年同期降低12.1%,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记者 陈崇韧 通讯员 郭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