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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22 8:24:0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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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全市大气环境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我市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为了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全市大气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我市不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规定,我市先后印发了《淮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淮南市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对黄标车限行和老旧车淘汰等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明确了“黄标车”淘汰时限。

      高污染机动车尾气不仅降低了城市空气能见度,同时也是雾霾现象频繁出现的重要诱因。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源头污染,压缩高污染机动车生存空间,我市根据地方实际状况,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售和转入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必须达到国四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转入登记手续。

      市公安局和环保局联合发布了《淮南市高污染排放汽车区域限行实施方案》、《关于在中心城区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道路限行的公告》,在主要城区划定了约18平方公里的环保限行区域,公安交警部门不定期上路执法,严禁黄色环保标志或无环保标志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行驶,力促高污染机动车提前淘汰。同时对全市黄标车开展摸底核实工作,初步核定我市黄标车总数为28076辆,去年共淘汰黄标车12435辆,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我市现有各种机动车约24.7万辆,全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率约81%,全市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约40%。按照《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我市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能够同时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的机动车检验机构。经多方努力,目前我市已投入运营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有上窑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安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祥运环保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凤台金顺环保检测有限公司目前已建设完成,预计今年上半年即可投运,基本能满足我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需求。

      下一步,市环保部门将根据《安徽省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方案》的精神,在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黄标车补贴政策,为2017年底全面完成我市黄标车淘汰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济保障。

  (记者 张鹏)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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