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新招聘辅警顺利出训入警,充实到各基层公安工作岗。由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实施的“政府领导、公安主管、规范建设、全额保障、服务社会”的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做法,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标志着全市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据了解,市公安局新一届党委组建以来,从全市治安大局出发,积极探索辅警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建立完善捆绑管理机制,确定了“统一标准、以区为主、市里统办、财政补贴””的工作思路,对辅警队伍进行全面摸排。按照“统一称谓、统一标识、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统一使用”等“六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辅警队伍管理。
目前,文职雇员、辅警、协勤等各类警务辅助人员均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统一使用辅警称谓,并界定了辅警的职能、职责和职权范围,对管理、招录、保障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辅警招录工作由政府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对全市原有的1300多名警务辅助人员重新组织考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新增和空编辅警400名,由人社和公安部门向社会公开统一招录,参照公务员招录办法,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统一聘用,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同时,市公安局按照“顺体制、创模式、抓规范、进程序、建机制、保运行”的统一管理思路,设立辅警管理体系,明确辅警责任范围,引入考核评比机制。市公安局于2014年12月挂牌成立辅警支队,负责辅警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推出“定岗、定员、定职、定责、定制”的“五定”工作机制,并出台《淮南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对辅警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招聘录用、日常管理、工作纪律、考核奖惩、工资待遇等作了具体规定和细化要求。
(记者 陈崇韧 通讯员 仇恒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