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宋中文委员的发言: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宋中文委员的发言: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14 8:23:07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加强宣传引导

      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法律宣传和政策引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向农民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义、作用、有关政策和典型经验,在全市上下形成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共识和社会氛围,调动起农民参与合作的积极性。

      (二)加大经费投入

      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农业部门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指导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农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信息管理平台

      加快农业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由监管部门、专业合作社、社员三位一体的信息网络模式,及时、准确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状况,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中心,加强农业部门的经验交流

      不断提高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同时,开展先进经验交流或观摩活动,有利于借鉴不同农业部门的管理经验,强化农业部门的管理职能。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