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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有了“新规矩”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12 8:15:1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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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2009年制定的《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管理的需要。市市容局按照市政府要求依据《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借鉴了湖南省株洲市、江苏省常州市、扬州市及我省合肥市、铜陵市等多地市的经验做法,制定了《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目前,该办法已经第15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新规矩”。

     “新规矩”里考核对象增加了

     《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将现有10家县区政府(管委会)、24家市相关职能部门和16家企事业单位共50家单位列入考核对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山南新区管委会因下设具有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能的部门,配有专门的城管执法队伍,尤其对工地监管承担重要职责,故将其与各县区政府列为同一级考核单位,重点考核其建设管理工作。

     “新规矩”里考核内容丰富了

     《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不但对以往传统的市容环境管理、宣传广告管理、施工管理、街面秩序管理等进行考核,还将区级城市管理组织架构、人财物投入机制、市场化管理机制、城市管理创新机制、考评奖惩机制等纳入考核范畴。包括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区级城市管理月度点评推进会开展情况、各街道(乡、镇)和区直涉城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奖惩情况、区级城市管理考核结果与目标考核、文明创建等指标挂钩情况等。

     “新规矩”里专项考核扩大了

       城市管理专项工作是指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的各类专项性工作。具体事项如,“三线三边”整治,燃煤锅炉整治,道路抛洒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工作。该项工作的考核结果由相关牵头部门提供,市城管办负责汇总,作为城市管理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新规矩”里奖励有含金量了

     《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拟建立2000万元的年度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按照“月度考评、季度综评、半年兑现、年度评优”的模式进行考评奖励,每月公布月度考评结果,每季度按月度平均分数进行排序,月度考核结果除了媒体通报、在月度点评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或表态发言外,从专项资金中拨付20万至60万元不等进行奖励。

     “新规矩”里处罚有力度了

     《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对不达标的考核对象加大处罚力度。在经济上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别将县区政府(管委会)排名倒数第一名的保证金全部扣除,排名倒数第二名的保证金扣除50%,其余县区政府(管委会)的保证金纳入下一年度考核,被扣除保证金的单位需在下一年度初将保证金补齐;根据常州市、铜陵市等外地市经验,对连续2、3个月排名末位的单位,由市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单位主要和分管领导。

      市容部门表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城市管理工作将直接促进城市容貌品质的不断提升,将对创建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提高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起到根本作用,对推动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必定会促进和推动我市市容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进步和提高。

(记者 张鹏)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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