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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见证“责任深度” 为民代言展现“人大作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8 8:08:0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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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综述

      春华秋实又一年。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秉持“责任为重”的理念,抓住民主法制建设这一根本任务,依法履职,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7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次,组织常委会专题视察32次,发出审议意见书14份,作出决议、决定14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人次,圆满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立法的坐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

      立法工作坚持务实管用、体现特色原则,全年共制定《淮南市优化行政审批条例》、《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6件法规立法前期调研,开展了《淮南市渡运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

     《淮南市优化行政审批条例》开先河。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成熟经验借鉴的情况下,主导制定了《淮南市优化行政审批条例》。把相对集中审批、网上审批、并联审批、涉企收费“一费制”等改革措施法制化、规范化,将行政审批年度评价纳入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考评,创造性地设置了行政审批目录清单、中介服务目录清单等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突出地方特色。《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首次委托第三方作为起草主体,提高法规草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条例》明确了旧区改建、新区开发和矿区建设的原则,严格控制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等生态区域的开发建设,对公众关注的住宅“采光权”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推行“阳光规划”,在全国同类法规中走在前列。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维护市场公平。《条例》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机构、监管方式、交易目录、交易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十大类项目纳入监管范围。

      此外,积极参与上级人大立法工作,完成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11件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监督的定位——代表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服务大局,关注民生,鲜明地反映在人大的监督工作之中。

      服务中心大局,凸显监督重点所在。先后3次对工业及园区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开展了“献策产业转型发展”主题征文活动。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坚持依法为民理财。选择10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跟踪,在全省率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专项工作报告。成立了由24人组成的预算审查监督专业咨询人才库,进一步提升预算审查监督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凸显监督实效性。连续8年开展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专题视察。以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连续2年开展“淮南环保世纪行”活动,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淮南市水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决定的宗旨——拓展保障改革发展新路径

     “责任我来负!”在关系到淮南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面前,市人大常委会声音嘹亮。

      围绕法治淮南建设,为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建言献策。组织开展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系列活动,召开首个国家宪法日专题报告会,首次组织法官、检察官向宪法宣誓,开展宪法知识考试。深入推进“江淮普法行”活动,把普及宪法知识作为“六五”普法的核心内容。

      围绕生态淮南建设,连续开展3次集中视察,深入了解《关于批准市政府设定舜耕山风景区保护控制范围的决定》实施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小锅炉集中整治、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治理、秸秆禁烧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为期半年的督查检查。开展了“齐向污染宣战、共建美丽淮南”征文活动,增强了全民环保意识。

      围绕经济运行调整,作出了《关于批准淮南市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及预算调整方案报告》的决议,批准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议案。

      此外,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改进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健全任前审查、供职发言、审议表决和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强化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代表工作的创新———让代表工作动起来、活起来

      代表建议督办“全公开”。坚持重点建议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制度,选择17件建议实施重点跟踪督办,首次对“加快老城区改造建设”、“推进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2件议案和“加大对当前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等建议,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其它建议由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实行点对点跟踪督办。在督办过程中,邀请提案人参加并现场征求对建议办理的“答复”和“结果”的满意度。截至2014年底,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和125件建议已办结,答复率100%,办理过程满意率95%,办理结果满意率94%。同时,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关于立法解决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议案”的督办协调工作
代表履职形式“多样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绝大部分村、社区都建立了代表活动室,覆盖面达90%以上,较好地实现了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有平台、有场所、有保障、有实效的要求。我市代表活动室建设的经验做法,被省人大作为先进典型在全省推广。成立了代表联络办公室,实现了代表联络工作的常态化。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实施意见,并将联系情况记入个人履职档案;下发关于开展代表接待日工作的活动方案,将每个月的15日定为“人大代表接待日”。

      代表活动开展“重实效”。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对228名人大代表小组组长进行了专题培训。拓宽代表参政渠道,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市规划委员会会议、旁听法院庭审,担任人民监督员、政风监督员;邀请100多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建立“人大代表履职信息服务平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等开展视察调研。一年来,全市318个代表小组开展活动1000多次,撰写调研报告100多篇,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200多条,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开展。

      此外,积极为在淮全国、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和保障,组织代表围绕产业结构转型、秸秆禁烧等开展专题视察4次,形成调研报告4篇并报上级人大。

      自身建设的加强——打造新队伍,塑造新形象

      追逐建设“作为人大、活力人大、创新人大”的目标,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教育实践中转变工作作风,在加强学习中提高履职能力,在规范管理中加强机关建设,树立了常委会及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连续五年被确定为“在全省人大系统名列前茅的市级人大常委会”,先后荣获全市文明单位标兵、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等市级以上荣誉10多项。

      一年履职,一路走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中见证“责任深度”,在为民代言中展现“人大作为”。

(记者 朱庆磊)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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