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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出台新政加强机动车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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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政加强机动车收费管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7 8:22:3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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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快速上升,机动车停车场经营单位与车主之间的价格纠纷频发,停车收费已成社会热点问题。近期,市物价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地市价格管理的先进经验,印发了《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对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通知》规定物价部门对我市的机动车停车场根据经营性质采取不同的价格管理模式: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广场、文化体育场(馆)等利用城市公共资源或政府投资建设的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以及停放因交通肇事、违法(章)等原因依法暂存、暂扣机动车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医院、学校、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旅游景点等配建的经营性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物业小区内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的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城市其它非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如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同时《通知》制定了我市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标准。

     《通知》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行为,维护了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和车主的利益,减少了因停车交费产生的矛盾,同时,利用价格的杠杆和调节作用缓解我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等问题。

(记者 周莹莹)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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