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潘集区地税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局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局总体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强调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分解责任各自抓,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
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勇敢担责,深耕“责任田”,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的主体,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实现“三个转变”为导向,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各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相关部门履职的监督上来。该局从“转观念”入手,认真分析本分局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全面开展“互谈交心、结对谈心”沟通活动。纪检监察干部从坚定立场、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建章立制和敢于碰硬等五个方面严格要求,转变作风,大力整顿“四风”问题,极力杜绝“懒、散、庸、拖、贪、推”等现象,让内控无处不有,让促廉常抓不懈。
(记者 刘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