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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12/30 6:14:1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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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总结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现就我市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扬认真精神,确保整改承诺如实兑现

     1.落实整改任务。各活动单位党委(党组)和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研究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拿出对策。要重点抓好各单位“两方案一计划”中各项任务的逐件落实,抓好领导干部整改清单中各项任务的逐条整改,确保落实到位,整改见效。同时,对新出现且未列入整改台帐及“四风”各类“隐形”、“变种”的问题,要另列清单同步整改。

     2.深化专项整治。各县区、各单位要扭住中央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省、市委部署开展的“五整五建”专项行动,进一步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相关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加强协调和调度;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确定深化专项整治重点项目,“共性病”、“个性病”一起治,不达目的不罢休。

     3.完善整改机制。要强化上下联动整改,建立联动整改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畅通信息对接渠道,防止推诿扯皮、积压矛盾。行业系统要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制定专门方案,挂牌督办;垂直管理或以行业为主管理的单位要上下协力,把整改任务落实到最基层。各级活动办和督导组要加强指导督导,及时跟进,确保落实。

     二、深化制度建设,确保作风整改常态长效

     4.围绕上位制度做好承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注重对新出台制度的跟踪学习和贯彻落实。要按照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体现机关和干部管理规律,反映行业和岗位特点,搞好与中央和省、市层面出台有关制度承接,抓好新旧制度衔接。要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因公出国(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等具体规定,确保出台的每项制度行得通、有效果、管长久。

      5.围绕制度计划完善体系。要按照《关于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五整五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健全落实改进作风建设、促进勤政廉政、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基层基础和权力阳光运行等五个方面的制度规定,注重把重要岗位、主要领导的权力规范作为重要内容,防止特权现象和权力腐败。同时,要对照确定的制度建设计划,进一步梳理制度建设清单,按照时序安排,扎实推进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落实《进一步提高市委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意见》、《加强社会化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度意见》、《关于规范权力运行绩效评估的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保障制度体系的统一和完整。

      6.围绕权力运行推进公开。市、县(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责任清单,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执法监管部门要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着力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围绕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着力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制度规定。国有企业要建立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高等学校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考试招生制度,规范科研经费和设备管理办法。

      7.围绕制度执行强化约束。要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违规处理的具体办法,始终坚持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起到处理一起、警醒一片、挽救一批的作用。

      三、严肃党内生活,确保政治环境真正优化

      8.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以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标准,将有效做法固定下来,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也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为标准,确保组织生活会的严要求、高质量。

     9.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带头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党的政治纪律严明。

      10.坚持党性原则上的团结。各级领导班子要大力提倡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团结,坚决反对和纠正表面一团和气、实际相互较劲设防的假团结。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防止和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和个人主义等不良倾向,正确处理权利运行、利益分配、沟通协调上的分歧,切实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

      四、坚持以上率下,确保领导带头落到实处

      11.持续优化机关作风建设。要结合实际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每年确定一个方面的作风问题集中攻坚解决。要全面实施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继续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推动“百名干部挂职”工程深入实施;巩固“治庸问责提效能”活动成果。市、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牵头负责,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形成机关反“四风”改作风的倒逼机制。

     12.持续强化干部作风教育。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教育,把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专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市、县(区)委党校要开设作风建设专门课程,各类主体班次都要把作风教育作为培训必修课。

      13.持续规范作风建设考核。要严格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坚持选拔看作风、考核考作风、监督管作风。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定期分析机制,加强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检查。要把作风建设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结合干部考察、工作检查、重点监督等方式,多渠道了解干部作风情况,让作风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作风不正的干部受到警示和惩戒。

      五、巩固基层基础,确保堡垒作用有效发挥

      14.突出“服务”深化组织建设。按照“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分类施策、整体推进”总体思路,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常态化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坚持每年按10%左右的比例倒排,滚动开展整顿;深入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推行社区“1+5”创建模式,深化非公党建“五提五化”专项行动;严把党员队伍入口,疏通出口,加强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创新流动党员管理,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

      15.突出“便民”完善服务平台。完善基层为民服务平台,强化县(区)级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三级平台服务功能,不断健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等做法。继续推进招商引资,重视引进、培育和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密集型企业,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搭建更好的平台。拓展“双培双带”、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双向带动、星级创评等行之有效的基层组织活动载体建设。全面清理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事务,着力整改基层牌子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

     16.突出“规范”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障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17.突出“责任”健全保障体系。坚持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党费支持为辅、奖励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机制,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2016年底前,市辖区社区活动场所达300平方米以上,县辖社区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村级活动场所达200平方米以上。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

       六、完善保障措施,确保作风建设形成合力

      18.落实作风建设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真正把从严治党抓牢抓实。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党建工作的权重。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担负着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不良作风敢于出手、敢抓敢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19.凝聚部门联动的合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要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惩戒并重、立规与执纪并举、自律与他律结合,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

      20.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各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继续保留一段时间,组织协调和督促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2014年底,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整改落实情况再进行一次“回头看”。2015年,各地各单位要对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市委将进行专项检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见到实效、群众是否满意,对整改效果好的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作秀的诫勉谈话、反复反弹的严肃问责,并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21.强化宣传舆论的引导。要继续以简报、媒体公告等形式,定期向群众公告后续整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好宣传在深化整改工作中的重要推动作用。各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会同宣传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深化整改宣传工作方案,对舆论引导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和具体安排,真正让好的作风环境成为常态。

(通讯员)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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