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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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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12/22 8:24:4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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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19日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2015年1月14日在洞山召开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这次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淮南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淮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淮南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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