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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护成长的蓝天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12/19 8:14:2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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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创新审判工作纪实

      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年座谈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上,田家庵区法院少年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是全市唯一的“少年法庭”,近年来,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在依法审判的同时,强化亲情教育、心理疏导和回访帮教,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亲子庭审 构筑爱的桥梁

      “你们的父母迫于生计未将你们带在身边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学习上的关心,但这并不是你们犯罪的理由与借口,希望你们从这起案件中好好吸取教训,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这是少年法庭在开庭审理抢劫案时,苏莉法官对三个未成年被告人语重心长地进行教育。

      张某、钱某、田某的父母在外打工,对他们疏于管教,他们因无生活来源参与抢劫。法官在了解了三被告的情况后,在庭审中增加了一个特殊环节——亲子教育。“孩子,是爸爸妈妈对你疏于管教,没有给你进行正确的教育,你的过错我们有责任。”“好好认识自己犯的错,争取早一点回到我们身边来,我们等你回家”,父母们一句句肺腑之言感人至深。三个孩子扑到父母怀里并留下忏悔的眼泪:“我错了,我对不起你们,我想回到学校”。

      适用非监禁刑,给予人性关怀

     “本以为我这辈子算完了,真没想到法官阿姨还会对我网开一面,让我重回教室,我保证不辜负你们的期望,做个好人!”法官们在对曾因犯故意伤害罪的初三在校学生范某回访时,他激动不已地说。

      近年来,该院少年法庭及时更新审判理念,从传统重刑化思想观念向现代教育、改造观念转变,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尽量量刑轻刑化,加大对未成年人非监禁刑的适用比例,更新传统的“以刑代罚”、惩戒为主的思想,对未成年人尽量适用非监禁刑。

     “心理疏导”,抚慰受伤的心灵

      该庭抓住未成年人可塑性强的特点,坚持开展“五教育”,即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庭教育时,通过法制教育、亲情教育、感化点教育、悔过自新教育、前途教育五种教育方式,结合留守青少年犯罪现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做判前心理咨询援助,从心理学的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

      帮教回访,迷途少年重起航

      放学回家的小王推开家门的那一刻,不禁热泪盈眶,“我没有想到法官们在百忙的工作中还专门来看我,帮我疏导心中的困惑和迷茫,重建信心,我今后一定好好学习,积极改造,绝不辜负法官们的关爱。”

      这是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对两名因犯聚众斗殴罪而被宣告缓刑的少年犯进行了回访帮教时的一幕。两个孩子向法官们详细诉说了自己的生活、学习情况,并对法官们的关爱表示感谢,决心牢记教训、认真改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记者 刘银昌)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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