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淮南市残疾人扶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相关帮扶优惠政策,为残疾人帮扶助困提供了重要依据。
《办法》按内容分30条,对以下主要内容予以明确:市、县(区)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保障范围。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按A类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按其享受标准的30%增发保障金;对一户多残的家庭进行生活补助;继续实施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城镇居民保障房优先保障,农村按比例进行危房改造;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出入公园、参观博物馆;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继续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对接受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给予资助;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给予保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是否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义务采取奖惩措施。
《办法》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我市残疾人致富奔小康的步伐提供重要保障。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