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鸡、野鸭、野兔乃至白鹭、大雁等国家保护动物都成了售卖品
近日,淮河早报热线接到上窑的陈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位于上窑镇的农贸市场内,有一个水产经营商铺,该商户入冬以来,就在窑河湾内设电网猎杀野鸡、野鸭和野兔等野生动物在集市上出售,而野鸡和野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兔也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是不允许猎杀的,像这种私自在窑河湾内铺设电网猎杀野生动物在集市出售的行为,不仅对窑河附近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铺设的电网对行人也会带来一定危险,所以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种偷猎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保护野生动物不受伤害。”
12月6日上午,记者专程赶到了上窑镇农贸市场,在集市的一家水产经营商铺门前,记者看到地上摆放几只野兔、野鸭和野鸡,而在摊位旁边的一个铁架子上,晾晒着30多只腌制的野鸡和野鸭,记者装作购买野味和老板攀谈了起来。据老板介绍,他所出售的野鸡、野鸭和野兔都是在窑河湾内使用电网捕猎来的,绝对保证是野生的,每只卖40元,而铁架上腌制的野鸡和野鸭,都是因为没有卖出去,担心变质,所以腌制之后再出售的。
对于老板的说法,市民陈先生也给予了证实,陈先生告诉记者:“在窑河湾内使用电网猎杀野生动物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由于在窑河湾内有很多野鸭野鸡栖息,近几年枪支管理很严,所以个别人为了谋取利益,就采用铺设电网的方式在河湾内偷猎,捕获的野鸡和野鸭等野生动物就会拿到集市上出售,有时捕猎太多,卖不掉的就会腌制后再出售,不仅是野鸡、野鸭遭受猎杀,有时也会有白鹭、大雁等动物被电网猎杀,长此以往,肯定会对河湾内的生态造成破坏,而这种偷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这种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处罚,有效地制止捕杀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生。”
(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