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旅游法》正式颁布施行一周年。一年来,围绕宣传贯彻《旅游法》,我市认真安排部署,以市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名义下发文件,在全行业掀起了学习贯彻《旅游法》的热潮,全市旅游工作步入了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
贯彻《旅游法》,宣传先行。《旅游法》实施后,市旅游部门连续15天利用淮南交通文艺广播,向广大市民宣传《旅游法》。同时,借助政行风热线,市旅游局主要领导两次围绕《旅游法》,通过实况连线与听众进行深入交流。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旅游安全咨询日”活动中,设置《旅游法》咨询台和旅游投诉台,接受近百市民现场咨询,发放《旅游法》80余册。为加强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教育,我市举办了“全市旅游行业《旅游法》宣贯班”,各县区分管领导、旅游局、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及市旅游局全体人员参加培训。宣贯班邀请我省旅游业著名法律专家对《旅游法》进行了讲授和解读。为强化培训效果,市旅游局组织县区旅游局、旅游企业开展了《旅游法》研讨交流和知识测试,让《旅游法》入脑入心。
《旅游法》的宣传贯彻,更新着游客的思想观念,推动依法维权、文明旅游进程。一年来,各级旅游部门更加注重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了市、县区联动的每周市场检查制度,在旅游网设置“曝光台”、建立旅行社诚信档案;制定了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制度,给市内外游客提供贴心服务;为140多个旅行社门店统一制作了“旅游提醒”铭牌,减少旅游纠纷;制作了“文明安全旅游动漫剧”,提示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一年来的实践表明,《旅游法》有效保护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促进了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 朱庆磊 实习生 马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