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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贯彻集体合同条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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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集体合同条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10/23 10:07:0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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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副主任李维勇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调研组来淮,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调研《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建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爱华,副市长许承通等陪同。

      调研中,执法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万泰电子公司、田家庵发电厂实地调研,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全面了解我市贯彻实施《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情况。李维勇对我市贯彻实施《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他指出,要站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落实好集体合同条例各项内容,坚持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断提高集体合同质量,努力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记者 朱庆磊 实习生 马 珂)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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