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综述
近年来,市政府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努力增强政府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环境。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强化对重大事项决策和“红头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有良法方有善治。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市政府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31部,制定市政府规章33部,为政府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能,提供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其中,《淮南市优化行政审批条例》为全国首部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类的地方性法规;《淮南市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办法》为全国首部资源环境审计立法;《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为全省首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立法,对23个城市管理的难点、重点作了规范。
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不断完善。2009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示范市以来,我市不断推动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的完善和深化。《中共淮南市委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对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出了建立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科学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决策服务保障等7项制度。《淮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我市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专家参与到政府重大决策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加强对“红头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淮南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对重要规范性文件实行集体会审制,重点加强对“红头文件”的审查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网上审批全程办理
近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通告》公布,标志着我省第一个市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样本正式出台。清单规范、准确、完整,共列出的权力事项356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12个方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我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承诺的重要举措之一。下步,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园区)的行政权力清单也将陆续公布。为体现权责统一的原则,我市正在探索建立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制度。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实施依据、相应责任、运行流程等一一罗列,接受公众监督。“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就是按职权法定的原则界定行政权力。我市的这一举措,走在全省前列,彰显出市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责的坚定决心。
“讲规矩”,正是依法办事的体现。近年来,我市大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乱设门槛、乱收费等违法违纪现象,得到有效治理。2001年以来,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历经8次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取消。新设审批项目严格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目前,我市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仅为55项,已成为全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数量最少的地区之一。
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实施网上审批、网上缴费、网上监管等,做到审批过程全程留痕、实时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处理各类违规审批行为。目前,我市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实现了网上办理。
在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今年我市还将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收费清单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通过群众监督,防止违法乱收费。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我市严把“入口关”,对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今年,集中对全市3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审验。对执法证件实施信息化管理,将执法证件相关信息上网公布,方便群众监督,目前,已经确认公布执法证件4000多个。
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形式,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建筑企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前置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克服执法随意性。推行行政执法“八不准”(不准有案不报、不准压案不查、不准违法执法、不准粗暴执法、不准以罚代管、不准变相处罚、不准拖案不结、不准吃拿卡要)。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专项考评,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实行行政处罚“回头看”检查,倡导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今年,我市全面启动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商质监和食药监部门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统一考试、统一资格认证、统一业务培训,执法文书与执法程序等也统一规范。目前,全市共有400余人通过考试,取得市场监管类别行政执法资格。
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02年,由市政府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集中行使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等多个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多头执法”痼疾得到有效治理。
(记者 李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