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获悉,为贯彻落实《渔业法》,打击淮河等天然水域违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巩固春季禁渔和增殖放流成果,市渔政处决定从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电毒炸鱼”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专项行动由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统一领导,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专项行动将重点对淮河淮南段主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域,瓦埠湖、焦岗湖、高塘湖等天然湖泊水域和其他相关水域的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并将对迷魂阵、布袋子等禁用渔具及其他非法捕捞作业行为、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具等禁用渔具的行为及无证捕捞等行为进行查处,取缔“三无”渔船。同时,结合专项行动,渔业主管部门还将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严禁渔船非法载客(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责令限期整改,以确保渔业生产安全有序。
(记者 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