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谢家集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审理了11起醉驾案件,并当庭对其中9起案件进行了宣判,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4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这次集中公开审理,有效地发挥了刑法的惩戒教育作用,对预防醉驾犯罪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攀升,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行为时有发生,威胁公众人身、财产安全。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即“醉驾”纳入刑法惩治范畴,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驾入刑3年多来,谢家集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醉驾案件的审判工作,注重加强对醉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探索建立了醉驾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醉驾案件审判工作水平。在审判工作中,该院坚持宽严相济原则,把握好宽严尺度,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一批醉驾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记者 朱庆磊 通讯员 刘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