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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市工商部门发布国庆长假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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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部门发布国庆长假消费警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9/26 7:01:1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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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国庆节临近,该局发布了国庆长假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出行消费注意事项。

      据悉,该局发布的消费警示包括,旅行安排方面,选好旅行社,尽量选择具有资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员工素质高、服务措施完善的旅行社;合理安排旅行路线,切勿安排过多,整个假日疲于奔波,把旅游变成负担;签订规范旅游合同,消费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消费购物方面,理性消费,把好景点购物关,旅游者在景点购物时,注意辨别真假,避免冲动购物,在购买工艺品时,比如玉器、首饰等贵重物品应特别谨慎;注意餐饮卫生和食品安全;保存好消费凭证,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明确维权途径,依法正确维权,消费者可以向辖区工商、旅游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申诉,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自驾游的广大消费者准备充分,注意安全,开车旅游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出游之前要检查车况,多留意天气、道路情况,避免疲劳驾驶,宾馆尽量提前预订。

(记者 刘银昌)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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