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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打造银行法治之窗 共创平安法治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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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银行法治之窗 共创平安法治淮南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9/20 17:37:3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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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淮南市分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李杰

   

    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直是全国各行业普法活动中的重要力量。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设社会公益普法活动,能够更好地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遍布全国城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等优势,进一步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社会公益法制宣传的积极性,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满足社会法律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为银行业提供更多的优质客户,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利于保护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因此,在这样一个前提下,为全面落实“法律六进”普法主体活动,加强金融法制法规和政策宣传,打造我行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又一重要阵地,依据淮南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南市银行业协会《关于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行法治之窗”创建活动的通知》(淮法治办〔20149号)文件精神,我行从20145月起在网点开展“银行法治之窗”了创建活动。

    一、首先,我行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行金融网点开展“银行法治之窗”创建活动的通知》(淮南邮银〔2014195号)。《通知》规定了我行开展“法治之窗”活动的目标及意义,并确定了各网点开展“银行法治之窗”的基本配置。

    (一)对外宣传

    为了向广大消费者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和服务,我行力求将网点打造成法制建设的重要窗口。我行“银行法治之窗”分为三个部分建设,分别为营业网点法治宣传展架、室内电视宣传、户外LED显示屏宣传。

    1.宣传展架设置:我行在网点内部配置了固定宣传展架,展架上张贴法治之窗相关字样并放置了淮南市司法局印制的简明普法书籍、宣传传单等,方便客户在等待时免费阅读、领取。另我行还为各自营网点订阅了《安徽法治报》,《法律与生活》、《法制与经济》宣传资料,并结合银行业实际工作情况向客户宣传防诈骗、防违法集资等知识。

    2.室内电视宣传:我行对于配置了视频终端的网点,在视频终端播放由市依法治时办提供的“豆娃说法-淮南子与法治精神”系列动漫。用直观的方式向公众宣传法律相关知识,加强了公众法治意识。

3.户外LED显示屏宣传:我行对于营业网点有配置LED显示屏的,滚动播放“打造银行法治之窗 共创平安法治淮南”相关活动标语。

    (二)对内培训

    1.为认真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紧跟反洗钱监管形势变化,提升我行反洗钱工作实效分行召集反洗钱联络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加深了我行反洗钱工作人员对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提高了我行工作人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程度的认识。

    2.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在“把淮南市建设为先进法治城市”的思想下,为进一步做好我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的发生,我分行印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淮南市分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南邮银发〔2014153号)文件,我行已以支行宣传为重点,配合印制了宣传单,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介绍了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以及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损失和社会危害,引导公众选择合法理性的投资计划,强化了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3.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工作

    结合我行客户数量众多、分布范围大等特点,为更好的服务大众,维护银行客户的权益。我行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工作的通知》(淮南邮银〔2014227号)文件,在全行范围内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工作。由我行法律与合规部、纪检监察部对全行人员培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知识,确保我行所有员工了解并认识到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要性。

    4.为进一步提升我行资产保全人员法律知识水平,我行举办了资产保全法律知识培训班,对不良贷款诉讼执行环节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诉讼时效管理及补救措施、抵押物处置及风险防范进行了深入的了解。使我行相关业务人员认识到了不良贷款诉讼执行环节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及做好诉讼时效管理和抵押物处置及其风险防范等工作的重要性。

二、通过开展本次普法工作,从根本上提高了我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保护了我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众对我行的信心。我行发挥了网点遍布城乡、与群众密切相关等优势,为实现法制宣传在社会面上的更广覆盖做出了贡献。让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群众、更好服务群众的要求。

三、为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法制宣传与我行金融业务相结合,将普法目标与我行法律风险管理相结合,全面提高我行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一)继续开展“银行法治之窗”系列宣传活动,利用网点多的优势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网点人员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二)对内组织相关法律知识学习。邀请我行律师顾问或其他专业人员来我行授课,讲解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合同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我行从业人员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强化合规经营理念。

李杰   

法律与合规部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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