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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建立“三无”精神病人医疗救治救助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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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三无”精神病人医疗救治救助长效机制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9/23 6:15:5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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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出台《淮南市关于“三无”精神病人医疗救治救助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有效保障了“三无”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救治、救助,维护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为保障“三无”(无监护人、无身份信息、无生活来源)精神病人得到规范的治疗和生活救助,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卫生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市精神病院经协商,根据有关规定和部门职责制定了《淮南市关于“三无”精神病人医疗救治救助的管理办法》。

      文件规定,对既往的在市精神病院住院的“三无”精神病人,经过卫生、民政部门共同采集照片,录入“三无”精神病人信息表,报市公安局进行身份比对,对符合“三无”条件的进行身份信息确认,并给予编制“三无”精神病人身份信息,确定留存“三无”精神病人身份信息的派出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三无”精神病人纳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保障“三无”精神病人的基本医疗,市精神病院治愈后交由市民政局妥善安置。

(记者 柏 松)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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