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医药价格管理,加强医药价格检查,进一步规范医药价格秩序,切实减轻群众负担,连日来,田家庵区物价部门陆续受理100多份医疗机构和药房关于开具医药价格监管证明的申请,同时对其中50多家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该区物价局采取查看账务、收费票据、凭证、调病历、一日清单和走访病人等形式,取得了被检查单位相应数据等取证材料,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检查发现,全区各医疗机构和药店的价格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有少数单位存在问题。区物价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有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处理,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和纠正:对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的,责令其设立公示牌,公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相关内容;对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对不按规定整改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超出加价率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药品,要求其将药品价格调整到指导价范围内,并及时更换标价签。
与此同时,该区物价局对医疗服务行业的职工进行价格政策的讲解,使其按照规定执行价格行为。检查结束后,区物价局及时为没有问题的和有问题但已整改的单位开具了证明。截至9月中旬已开具监管证明102份。
(通讯员 赵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