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体系,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搭建扶助平台,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保障、养老照顾、医疗救助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提高扶助标准。该县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并统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340元提高到统一每人每月360元。
扩大扶助范围。建立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发放400元/月的护理补贴,年龄每增加10岁每月增加100元。建立丧葬服务补贴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000元。
加强生活保障。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优先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一系列的困难。考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需要,在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时家庭人口增加1人面积。政府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医疗救助,开通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就医“绿色通道”。根据需要,提供多种形式的照料服务,优先安置养老。
(常开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