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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大盗被判刑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9/5 6:47:5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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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大通区法院对高某红、高某卫涉嫌的多起盗窃案,姜某、岳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至此,盗窃柴油、收购赃物的双方当事人均受到法律的严惩。

      高某红和高某卫是同村的家门兄弟,2013年10月23日凌晨,二人驾车来到大通区徐蚌高速九龙岗引线扩宽工程段,佯装“下车方便”,将该工地挖掘机油箱内的200升柴油盗走。初尝甜头的二人,并未就此止步,反而是展开了疯狂的盗窃。短短数天时间,以相同方式实施盗窃4起,盗走该工地挖掘机、工程车内的柴油共计1920升,价值共计13999元。在发现柴油被盗后,被盗车主陆续到大通分局刑警大队进行报案,刑警大队于2013年12月7日将两人抓获。经调查,二人每次盗窃之后,都会将所盗柴油低价卖给姜某和岳某,而姜、岳二人明知柴油来路不明,却照盘全收,已经构成了犯罪。

      经法院审理,高某红、高某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姜某和岳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惩处。最终,高某红、高某卫二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和十一个月,各被判处罚金2万元和1.5万元,盗窃赃款返还被害人,作案所用车辆、牌照等工具全部依法予以扣押。姜某和岳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罚金1.2万元和5000元。

(记者 柏 松)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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