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南市工商局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已向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系统治超工作单位发文,规定对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市场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考核办法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及《淮南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考核办法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并按百分制各占50%权重计分。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对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的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无证无照或非法经营汽车维修点的查处取缔情况;对部门抄告、督办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依法查处办理的数量及质量等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通过考评,对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淮南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该考核办法的实施,将有力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系统治超单位,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职责,实现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李锦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