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女子公诉组纪实
铁面刚直,似乎一直是检察官给人的印象。然而,凤台县人民检察院的“金凤”女子公诉组,却以她们的亲和与柔情,对检察官形象作出了新的诠释。
这支年轻的队伍成立于2012年,5名女检察官平均年龄虽然只有37岁,但她们却先后荣获全省“最美青年检察官”集体、全市优秀政法单位、全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诸多荣誉。
着眼于“专”,强化过硬业务素质
俗话说,志不强者智不达。凤台县检察院的“金凤”女子公诉组,看似“斗智”,实则“斗志”!
检察院以培养干警“处变不惊、敢于碰硬、百折不回”的意志品质为目标,把培养高素质的公诉干警作为开展公诉工作的根本保证,通过辩论赛、演讲赛、观摩庭、知识竞赛、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鼓励和促使办案人员在工作中养成善于学习,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相互学习,互通有无,长期地积累使干警的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两年多来,女子公诉组审结各类案件1212件1777人,年人均办理案件117件,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杨某“瘦肉精”案、孙某某等19人涉黑案、朱某某灭门案、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成功办理,以及全省首例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的成功举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同,实现了无积案、无错案、无超期羁押案件,已生效的有罪判决率达100%。
着眼于“柔”,彰显司法综合效果
法律严肃但不应冰冷,刑罚无情但不应残酷。女子公诉组始终坚持人性化办案原则,充分发挥女检察官感情细腻、心态平和的性别优势,以女性之“柔”,打通“情、理、法”边界,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现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践中,女子公诉组牢记惩罚只是手段、化解矛盾才是根本的宗旨,充分发挥女性在沟通上的优势,坚持把办理刑事案件同解决社会矛盾、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不遗余力推动刑事案件和解,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消除了社会积怨。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们以母性关爱之心,对每一起案件进行缜密审查,综合评定其矫治条件、可挽救程度,再根据其涉嫌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慎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特别是针对不起诉、判缓刑的未成年人,帮助其悔过改造,重新做人。这期间,成功办理新刑诉法实施后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获得了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
着眼于“美”,塑造亲民为民形象
肩扛法律天平,手握正义之剑,女子公诉组惩恶扬善,维护正义,成为家喻户晓的“美丽佳话”,检察形象展示的“美丽窗口”。
为了消除不起诉案件中受害人的疑虑,她们充分发挥女性做事耐心的优势,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尺,在全市率先探索举办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公安干警、嫌疑人、受害人、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参与,让社会各界亲历案件处理过程,感受法律的公正。
女子公诉组人均年办案量达到一百余件,平均2个工作日就要审结一个案件,这中间除了查阅卷宗、出庭指控、制作文书,还要经常走访调查、提审询问。
为了挤出更多的时间来办案,她们中午就待在办公室,常年吃泡面或是叫外卖。夏天还好将就些,到了冬天外卖送来已经凉透了,她们却顾不得太多。检察官卞颖生病手术后,医生一再叮嘱她要多在家静养,可出院没多久她就坚持来到单位,一如往常开始了忙碌的工作……无私的奉献,让她们拧成一股绳,用不甚强大的肩膀扛起了法律监督的脊梁。
(记者 柏松 通讯员 赵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