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制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考核评比办法》,对各乡镇村级组织换届实行百分制评分,予以量化考核,严格奖惩,把“积极稳妥,又稳又好”作为检验换届成效的重要标尺。
考评工作主动性,力促乡镇干部积极作为。设定“主动作为”评价指标,把乡镇党委书记履行村级组织换届直接责任人职责、乡镇工作机构作用发挥、村级组织换届难点村工作预案的制定与启动、换届中重大问题排查调处的及时性、重大事项报告、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时效性等,作为考评乡镇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内容,逐周调度,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者,由区委主要领导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单独约谈,谈话警戒,促使基层主动作为。考评社会稳定性,力促村级换届大局稳定。设定“信访稳定”评价指标,把信访量及不稳定苗头的调查处理、群体性矛盾纠纷防控与平息、村“两委”候选人廉政参选公开承诺、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率及查处、群众对换届风气的评价情况等,作为考评乡镇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从严问责,扎实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考评程序规范性,力促换届过程井然有序。设定“程序规范”评价指标,把认真执行村“两委”换届工作规程、建立村级组织换届观察员制度、逐阶段逐环节推进换届工作、违规操作的纠正情况以及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等,作为考评村级换届规范性的重要内容,全程开展巡回督查,确保做到“法定程序不变,规定步骤不少”。
(记者 李东华 通讯员 杨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