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市直机关工委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标准、严格教育和考察、严格程序、严格责任,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入口上确保了党员的质量。
一是严把入口关。工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考察。二是加强检查指导。定期对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近期,工委对直属工委的26家机关党委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通过听汇报、查材料和机关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测评等方式,查找各机关党委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党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指导制定整改措施,使党员发展工作更加严肃。三是完善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坚持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推行了以“两推荐、两预审、三公示、四票决、五不审批、六不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党员工作模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工作推荐制、培训制、政审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等,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发展工作的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并进行细化量化。四是加强党务干部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机关每年举办1至2次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市直26家机关党委、24家党总支和400多家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着力提高他们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水平。五是建立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记者 李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