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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立足“四个依托”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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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立足“四个依托”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8/7 6:14:3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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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司法部门精心组织,巧用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依托乡村文化、农家书屋、党员干部、专项活动等,积极创新工作体制,提升农村普法工作,强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我市司法部门一方面依托乡村文化,深挖农村法制资源。结合全市各地乡村地域文化,大力盘活农村法治文化资源。凤台县以推剧、花鼓灯等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地域文化形式为普法载体,将法制内容融入节目编排,组织法制文艺宣传队下乡演出,寓法于乐,送法进村。毛集实验区依托焦岗湖影视城这一文化品牌,搭建了焦岗湖法制文化长廊,大力宣传法治乡村建设、淮南子与法等内容。另一方面,依托农家书屋,搭建农民学法平台。加强与文化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站所(文化站与司法所)联动机制,在各乡镇文化站及各村农家书屋内开辟“法律阅读角”,设立“法律书架”,定期添置与农民生产、生活及权益保护方面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为广大农民搭建专门的学法平台。

      同时,依托党员干部,打造农村普法队伍。以各乡镇司法所为依托,组织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参加法制培训班,将农村党员干部培育成农村普法骨干,带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同时邀请大学生村官、普法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作为农村义务法制宣传员,充实农村普法力量。此外,依托专项活动,输送涉农法律知识。结合秸秆禁烧、两委换届等重点工作,深入乡村开展环保、选举、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利用农闲、外出农民集中返乡等时节,开设“农村法制课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夏农业生产、征地拆迁补偿、农民工维权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为广大农民送去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记者 何婷婷)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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