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让农民群众成为治理环境的主角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让农民群众成为治理环境的主角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8/6 6:56:58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开展农村环境治理,根本目的是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还农村清洁美丽面貌,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但农村的环境问题与城市相比较有其独特的矛盾,治理起来更显得困难。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因此实现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农村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农民是农村环境问题的制造者同时也是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因此,我们要广泛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环境和治理环境的积极性,以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治理农村环境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逐步形成自行保护、自行约束、自行监督、自行治理的机制:一是大力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大力倡导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发挥农民保护和治理环境的主观能动性。二是构建和完善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系统的农村环境治理制度,让农民的环境治理行为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三是探索和建立长效的、动态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积极治理农村环境。农村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根本上是靠机制运转的,而利益机制无疑是整个机制体系的核心。通过利益机制,让农民的行为与农村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相挂钩,使其自觉准确定位、自觉参与其中,形成良性循环。

      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容村貌,良好的农村环境,有益于愉悦群众身心,提高生活质量,也有利于凸显农村在发展中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是一件惠及广大农民群众,让农村共享发展成果的实事。广大农民群众在治理农村环境中具有主体地位,是主角,也是环境的最直接受益者。只有还农民自主保护和治理农村环境问题的权利,尊重农民保护和治理环境的意愿,才能把农村环境问题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地把农村环境保护好,彻底地把农村环境治理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