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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市重点局“三个一律”规范施工企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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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局“三个一律”规范施工企业行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8/6 6:55:5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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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市重点局严格执行“三个一律”要求,为推进重点工程规范化实施管理奠定基础。

      一律禁止资质挂靠。一是实行企业法人首问制。及时约谈重点工程中标企业法人,建立诚信施工承诺。二是实行项目经理履约制。建立项目经理跟踪巡查机制,强化项目监管力度,增加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与关键技术人员的跟踪巡查频次。三是实行整改不力处罚制。对发现的资质挂靠和不正常履约的项目经理,责令限期整改或更换项目经理;整改不力的,将给予经济处罚并进入不良记录施工企业名单,违规情节严重的,通报并逐出淮南建设市场。

      一律禁止违规分包。除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外,对建设工程承包设立三项硬性要求:一要坚持总量原则。严禁总包方将全部工程量承包给第三方;二要坚持定量原则。对既定的承包工程量,严禁将总工程量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方;三是坚持分量原则。严禁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工程量再分包,甚至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企业。

      一律禁止随意变更。对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期间发生的工程设计变更,必须做到“两不”:一是不提高设计标准。严禁改变工程主体结构、扩大建设面积、提高建设标准和任意增加工程量导致大幅增加建设成本的变更发生。二是不影响总体工期。严格规定设计变更提出时间,坚持总工期既定原则,坚决避免建设后期工程变更的发生。

(许宗万)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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