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从2014年8月1日起,市地税局依托电子税务局,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推行普通发票“数据网上申请、实物速递配送”。
据悉,该局开展的该项活动具体有四项流程,首先是网上申请,纳税人使用CA方式登陆“电子税务局”,在“网购发票”栏内维护速递配送信息后,即可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发票种类、数量,下单申请领取发票;其次是后台审核,地税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后台管理系统,对纳税人领票申请进行审核,符合领票条件的,将在规定时间内配发实物发票,否则注明原因退回申请;再次是速递配送,地税部门按照纳税人申请的发票种类、数量封装实物,指定专业速递公司限期送达,为了确保投递安全,纳税人必须由网上领票“联系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件签收发票,投递人员检验通过后方可交接发票;最后是收票确认,纳税人收到速递公司送达的实物发票并核对无误后,应当立即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网购发票”栏内确认收票,地税部门以发票出库清单和速递公司反馈的收件回执作为发票发出凭证。
(记者 刘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