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封来自武警南京市支队某部的感谢信寄到了谢家集区法院:“你院平山法庭本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弱者的角度,公平公正,秉公执法。使我部官兵张文洋女儿医疗纠纷一案得到了满意答复,此事已在我部官兵中传为佳话……”
这是谢家集区法院办理的一起涉军案。2012年9月14日中午,淮南籍军人张文洋的女儿丫丫意外摔倒受伤,家人立即将其送至当地医院进行X线检查,并于当日前往某医院住院治疗,该院临床诊断为:“左股骨近端骨折”,在全麻下行“左股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2012年10月2日出院。
出院后不久,家人发现丫丫左膝外翻,X片复查显示:股骨远端、胫骨近端骨折,并伴有骨痂形成,膝关节周围肿胀。家人多次带着其到南京,上海医院治疗,花费巨额医药费。但医疗机构经诊断认为目前不能进行手术治疗,应待原告骨骼发育成熟后(约16岁左右)方可手术。为防止膝盖畸形发展,根据医嘱,为丫丫购置矫正支具,在家人陪同下进行矫正训练,且要定期复查。2013年3月25日,丫丫第二次进入该医院住院治疗行左股骨尚段骨折术后愈合(取内固定),2013年4月1日出院。
丫丫的家人认为被告医院对丫丫病情的诊断及治疗有重大过失,延误了膝关节骨折的最佳治疗时间,给其造成残疾,后续治疗需要巨额费用,多年后仍需手术治疗,给丫丫及家人身心造成巨大伤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千里之外的张文洋由于工作关系,无法返乡处理女儿的相关事宜。
谢家集区法院平山人民法庭承办该案后,在平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切实增强涉军维权服务意识,忧军人军属所忧,急军人军属所急,认真查阅案卷资料,深入进行调查,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结合案情辨法析理,阐明双方在案件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最终双方均做出让步,并于2014年5月8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场结清款项。
这起涉军案件最终得以妥善化解,作为军人的张文洋也得以全身心投入到部队工作中。
(记者 柏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