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早报热线接到市民孙先生打来电话反映:“7月11日下午,我驾车到洞山东路嘉园广场办事,我按照路边临时泊车指示牌的指示,把车停放在临时泊车指示牌下面,办完事之后,却发现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多出了一张《田家庵区交警一大队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拍录处罚通知书》,而处罚通知书的违法原因竟然是因为违停。我明明是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临时泊车位的指引停放车辆,为何还被交警管理部门因为违停而开出罚单?”
接电后,记者随即赶到了洞山东路,在嘉园广场前记者见到了在路边等待记者的孙先生,按照孙先生的指引,记者看到,道路的绿化带内明显地竖立着一个写有大大的P字和“临时停车,泊车入位”字样的指示标牌,而在标牌旁边的道路上,并未看到交管部门画出的临时停车位,而孙先生的车就停放在这块标牌下方。随后孙先生拿出了那张《处罚通知书》,记者看到,《处罚通知书》上所填写的违法时间为7月11日16时50分,而违法地点写成了洞山路而非洞山东路,在执勤民警姓名的那一栏,只是填写了一组011025这样一组数字,在单位公章的地方没有加盖公章。
据道路旁边商铺经营者告诉记者:“昨天下午交警来到这里拍照开罚单的,幸好我看见了,把自家的车开走了,当时这一条道路上停放的车辆几乎都被贴了罚单,我想不明白了,这里原本就是临时停车位,为何还会因为违停被罚款。”当记者问到为何此处路面上没有画出临时停车位时,该市民告诉记者:“以前道路上是画出临时停车位的,洞山东路改扩建时,重新在路面上铺设了沥青,把以前画好的临时停车位给覆盖了。”
对于市民的说法,记者随即找了一名路面交警了解情况,该交警告诉记者:“这样的情况应该是路面上没有画出临时停车位导致的,可能是执勤交警只看到路面上没有临时停车位,而车辆又在路面停放,而疏忽了绿化带内的临时停车指示牌,所以把车辆当成违法停放来处理的。对于这种情况,司机可以到交警大队去说明一下,应该不会被处罚的。”
对于记者所了解的情况和市民的疑问,记者马上赶到了田家庵交警一大队,据一大队大队长黄善海告诉记者:“7月10日是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和我们大队联合开展的一次专门针对近期多条路段车辆违停影响交通的专项整治活动,其目的就是提醒司机,按照规定停车。由于洞山东路改建后一直没有画出临时停车位,很多车辆不能按照规定靠边停车,所以我们采取下达《通知书》的方式提醒司机不要违章停放,而对于在洞山东路临时泊车指示牌下停放的车辆,我们不会对其进行处罚,更不会把记录输入到违法查询系统中去,下一步我们一大队还会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临时停车位,以解决部分路段停车位紧张的问题。”
(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