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秸秆禁烧工作通报(第一期)
曹庵镇出现秸秆焚烧“第一把火”
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2014年全省夏季秸秆焚烧火点情况(第四期)》通报,5月23日上午9:53分,我市曹庵镇S17蚌合淮高速公路南约200米(北纬32°30′3″,东经117°3′12″)发现一处秸秆焚烧火点,此火点为我市禁烧期间发现的“第一把火”。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75号)规定,在重点区域范围内,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扣减5%的奖补资金;以及《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201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4]21号)规定,对发生第一把火的乡镇、县区,市级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现予以通报。
淮南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