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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5/26 6:34:5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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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办理案件8000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7400余万元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部门不断加大保障力度,降低援助门槛,提升服务水平,使全市法律援助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自《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五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案件8000余件,接待各类法律咨询5.15万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利益损失7400余万元。

      降低援助门槛,扩大覆盖范围。结合淮南实际,我市适时出台了《淮南市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和受援对象规定》,将劳资纠纷、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等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将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进一步扩大受援群体的覆盖面。同时,我市还在全省范围内较早地将公证、司法鉴定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2013年,全市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91件、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6件。

      关注弱势群体,提升便民水平。我市成立了农民工维权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农民工“依法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不设置任何障碍,一律无条件受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一律按照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理的“三快”原则,确保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我市在各级残联部门设立了8个专门的维权工作站,优先受理、审查、指定和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并建立残疾人受援人群数据库,库内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近五年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案件1081件,老年人案件1016件,残疾人案件435件,未成年人案件306件,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

(记者 何婷婷)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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